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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赖转移资产,不能强制执行怎么办

发表时间:2021-04-29 15:27

债权人刘东华与债务人单军成系朋友。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的民事判决书,判决债务人归还债权人借款本金4580986元及利息等。判决生效后,债权人于202022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因无可供执行财产,法院于2020831日作出执行终止裁定书,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2020818日,经徐宝同律师团队承办律师调查发现,债务人于20204月将其所有的上海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2%股权以1000元价格转让给案外人孙义祥。孙义祥受让该股权后又于20206月又将该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案外人李程。

本案中,经徐宝同律师团队的调查,得知债务人与案外人系亲属关系。债务人明知其欠付债权人巨额款项,且债权人己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,恶意将公司62%的股权(价值近800万)以接近于无偿的1000元价格转让给自己的亲属,意图规避执行。嗣后不久,又将股权无偿转让给该亲属的儿子。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导致债权人的的债权难以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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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中,债务人为规避执行,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非常多,有的甚至用假离婚,需构债务等方式转移资产,这不仅给执行带来一定的难度,也影响了正常的商业往来,危害正常的社会秩序。

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,如债务人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或恶意增加其债务,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清偿的,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该转让财产或增加债务的行为。

为方便债权人行使该撤销,打击老赖的财产转移行为,徐宝同律师把实际操作经验做了总结,分享给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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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债务人有逃避债务的故意。

根据司法实践,债务人逃废债务的故意实行推定原则。如果债务人在明知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,而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或者增加其对外负债的,均可认定其具有逃废债务的故意。

二、受让人对于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意图明知。

受让人在接受债务人的财产时知晓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意图,并给与协助。

三、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,或增加债务的事实

实践中,债务方为逃避债务,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的手段非常隐蔽,所以债权人需要依据《民事证据规定》调取证据非常重要。

徐宝同律师,高级合伙人、仲裁员,专注商事争议审判研究十余年,在公司、合同及股权法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;如您需要更详细的建议,请联系我们获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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